中舍花园小区消防设备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采购计划,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中舍花园小区消防设备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项目名称:中舍花园小区消防设备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YCXCJD2020-TP1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新城街道阳光康居园小区内。 2、维保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可根据维保服务顺延合同,顺延次数不超过2次。 3、质量要求:消防设施在维保期间保证正常运转,满足采购人及消防部门相关要求。 4、主要内容: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不含消防设备维修、安装所需的材料费(材料采购人供应)、第三方检测费、地下管网维修费。 5、项目预算金额:153600.00元。该预算金额为维保一年的预算金额。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投标供应商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类别为: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名拥有初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投标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绩。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提供信息 本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5:00至18: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99号金座广场A-403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951557817),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电子档),同时缴纳500元材料费,未报名和交纳材料费的不得参与投标。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电话号码及邮箱地址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29日上午10: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上午10: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99号金座广场A-403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99号金座广场A-403室) 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915057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8号 邮政编码:224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951557817 联系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99号金座广场A-403室 邮政编码:224001 (三)采购监督部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912116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8号 邮政编码:22400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为叁仟元整。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谈判供应商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谈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谈判供应商本单位的账户上汇出(以谈判供应商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谈判供应商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财政所;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739001059110080 。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谈判供应商将银行汇票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6日 |

